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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牢騷潤滑劑」一文中,

鼓勵工作場合中不要太計較一些牢騷和批評。一些身受其苦的朋友,其實並不是很贊同我的看法,甚至,他們懷疑,我真的能聽到別人的批評而甘之如飴嗎?

當然,被口語修理了還能氣定神閒,我還沒有那種偉大的修養。但是套一句最近流行的俏皮話,這種工作場合中的悠悠之口―—―我雖然不喜歡,可是我真的可以接受。

可以接受的原因,是累積了近二十年的體驗而做了一種選擇―—―如果在同事之間的「職權」與「友誼」、「尊重」與「喜歡」之間無法兩全的話,我寧取工作使命的完成,寧願掌握職權,爭取尊重,而不苛求同事之間的友誼及喜歡。

一個不滿意主管或同事的工作人,只是不喜歡對方而己,牢騷一面發,很可能工作出一面做完了;相反的,一個不尊重彼此職權的人,即使和同事們感情交融,也許反而是阻礙公司行政及工作進展的人。

「尊重」與「喜歡」可以兼得,當然最好,事實上並不容易。如果能擁有一個相處得水乳交融、彼此分工合作的團隊,工作人可算是中了頭獎。而中獎,其中機緣又佔了相當的成份。

如果不能兼得,工作場合中,彼此的「尊重」比「喜歡」重要得多了。一個能尊重彼此職位而不喜歡你的同事,仍然是一個值得敬動的工作伙伴。如果抱持這種看法,就不會太在乎同事是否喜歡你。彼此尊重卻未必互相喜歡,量保持距離,也是相安的良策之一。

同事的共處,人人都有責任把自己份內的工作做好,也有權利要求別人在工作上和自己合作,卻沒有義務一定要去喜歡同事、主管和部屬。同樣的,更沒有權制別人一定要喜歡自己―—―即使對方是你的部屬,也無論你對對方有多麼好喜歡贏得別人的喜歡,是人的本性,無論是主管還是部屬,此心人皆有之,只是在工作場合中不能強求。

太在意同事喜不喜歡你,你的煩惱可就大了,保証你會疲於討好而精疲如竭。
如果較爭取同事的敬重,不苛求對方的友善,一個工作人,才可以工作得比較輕鬆了。


◎ 魚與熊掌不可兼得時,與其爭取別人的「喜歡」,不如要求別人的「尊重」。

-----(待續)

 

摘自陳艾妮的第25本書【工作兵法 - 36計與儒釋道法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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